2018年1月至今,国家相关部分陆续发布了众多有关食品产品的标准,以下是整理的其中有关标签标识的内容给大家提个醒,做好标签标识变更的准备。
GB 2716-2018 食用植物油(实施日期:2018-12-21)
1、食用植物调和油产品应以‘食用植物调和油’命名。
2、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应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。
3、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可以注明产品中大于2%脂肪酸组成的名称和含量(占总脂肪酸的质量分数)
GB 8537-2018 饮用天然矿泉水(实施日期:2019-6-21)
预包装产品标签除应符合GB7718的规定外,还应符合下列要求:
a)标示天然矿泉水水源点;
b)标示产品达标的界限指标、溶解性总固体以及主要阳离子(K+、Na+、Ca2+、Mg2+)的含量范围;
c)当氟含量大于1.0mg/L时,应标注“含氟”字样。
GB 2719-2018 食醋(实施日期:2019-12-21)
1、预包装食醋的标签应标示总酸含量,产品的包装标识上应醒目标出“食醋”或“甜醋”字样。
2、散装食醋应在容器或包装外侧标示1中的内容。
GB/T 8233-2018 芝麻油(实施日期:2018-12-01)
1、芝麻香油与精炼芝麻油以透明度、水分及挥发物含量酸价、等指标定等,分为一级和二级。
2、产品名称凡标识为“芝麻油”“芝麻香油”“小磨芝麻香油”“精炼芝麻油”“芝麻原油”的,均应符合本标准。
GB/T 1354-2018 大米(实施日期:2019-05-01)
1、大米以加工精度、碎米与其中小碎米、不完善粒含量定等;优质大米以碎米、加工精度、垩白度、品尝评分值定等;籼米、梗米、优质籼米、优质梗米分为一级、二级和三级;籼糯米、梗糯米分为一级和二级;
2、标注的净含量应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。
3、优质大米建议标注最佳食用期(品尝评分值为产品最佳食用期内数值)的内容。
GB 1353-2018 玉米(实施日期:2019-02-01)
1、应在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注明产品的名称、类别、等级、产地、收获年份和月份。
2、转基因玉米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识。
GB/T 19883-2018 果冻(实施日期:2019-01-01)
1、预包装产品的标签应符合 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,称量销售产品的标签可以不标示净含量,其他内容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。
2、标签上应按规定标示分类名称
3、产品使用“布丁”名称时,应同时标示“含乳型果冻”或“含乳果冻”
4、果汁型果冻应标示原果汁(浆)总含量,当果汁型果冻中添加的原果浆含量不低于10%时可以标示为果浆果冻。
5、果肉型果冻应标示果肉含量或总果肉的含量,含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果肉的果肉型果冻可以标示为什锦果肉果冻,也可以根据实际使用的果肉名称进行标示。
6、其他型果冻当以某种原料命名时,应标示该原料的添加量。
7、凝胶果冻应在外包装和最小食用包装的醒目位置处,用白底(或黄底)红字标示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,且文字高度应不小于3 mm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可采用下列方式标示,例如:“勿一口吞食;三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,老人儿童须监护下食用。”
GB/T 16289-2018豉香型白酒(实施日期:2019-01-01)
1、高度酒和低度酒以香气、口味口感、风格、酸酯总量、β-苯乙醇等为指标定等,分为优级、一级。
2、标签按GB 7718和GB 2757执行,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±1.0%vol。
GB/T 24283-2018蜂胶(实施日期:2019-02-01)
1、蜂胶和蜂胶乙醇提取物以乙醇提取物和总黄酮等为指标定等,分为一级品、二级品。
2、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、等级、净含量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和生产者的名称、地址。
3、图示标志应符合GB/T 191的规定。
GB/T 36187-2018 冷冻鱼糜(实施日期:2018-12-01)
以凝胶强度、杂点、水分为指标定等,分为TA级、SSA级、SA级、FA级、AAA级、AA级、A级、AB级、B级。
GB/T 35028-2018 荞麦粉(实施日期:2018-12-01)
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外,产品名称应标示出产品类别,如甜荞麦粉、苦荞麦粉。外包装标志应符合GB/T 191的规定。
GB/T 13112-2018 黄酒(实施日期:2019-04-01)
1、传统型黄酒、清爽型黄酒、特性黄酒、干黄酒、半干黄酒、半甜黄酒、甜黄酒分为优级、一级、二级不等。
2、预包装产品应按GB 7718和GB 2758规定执行,还应标明产品风格(传统型黄酒可不标明产品风格)和按产品分类标示含糖量范围;若产品涉及酒龄的标注,标注酒龄的标示值应小于或等于加权平均计算值。
3、产品外包装上除应标明产品名称、酒精度、类型、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之外,还应标明单位包装的净含量和总数量。
GB/T 35026-2018 茶叶籽油(实施日期:2018-12-01)
1、以色泽、透明度、水分及挥发物含量等指标定等,分为一级和二级。
2、产品名称凡标识为“茶叶籽油”,均应符合本标准。